
手銬
警用手銬
防撥手銬其結構及性能符合公安部GA/T172-2005金屬手銬標準,其結構在齒條與卡齒結合部增設了防撥片。鎖頭匙芯用滑動鋼球做支點,在專用鑰匙插入時,鑰匙立柱撐開鋼球形成轉動支點,才可轉動鎖芯打開手銬,其性能主要體現在沒有專用鑰匙手銬無法打開。
技術參數:
質量:480g±10g
材質:鋼制
型號:SK220-T
左右中心孔距:220±5mm
最大尺寸: 80mm
最小尺寸: 50mm
包裝:
單件(付)、紙盒包裝、外尺寸
大包裝:裝箱數 外尺寸
存貯、保養:
1.要定期注油,保持零件潤滑(見使用說明書)
2.長期存放請勿打塑料薄臘,并注意防潮、防塵。
相關種類
板銬與鏈銬
板銬與鏈銬是常見的兩種手銬的形態,其差異主要在于銬環的連接處。鏈銬為較早期的設計,銬環間以2至3個鐵圈串連,這樣的設計雖然束縛著人的雙手,但由鏈條長度所構成的活動半徑依然相當的長,被銬者行動上依然十分地方便。
有鑒于此,漸漸地板銬開始被采用。由于銬環的連接處是以2或3個鐵圈并連,兩銬環間距變得相當短,也無法自由的將手腕做前后的旋轉,活動上的限制也因此變得很大。
板銬因連結鐵圈的不同,又被稱為雙鏈手銬(三鏈手銬),相對的,鏈銬又被稱為單鏈手銬。
此外在中國使用管銬,主要的不同在于連接處有管狀的突出鑰匙孔,不像板銬與鏈銬是做在銬環的平面上。
單重鎖與雙重鎖
現代的手銬為了避免被輕易的開啟,大多數具有雙重鎖的功能。
手銬的初始狀態與銬上后的狀態為單重鎖,此時銬環是可以單向旋轉,以銬住人的手腕與銬緊人的手腕。
當手銬固定住后,可以被鎖定,成為雙重鎖的狀態,此時的手銬便無法旋轉,不會再銬緊,也無法直接開啟,需先取消鎖定的狀態,變成單重鎖后,再解除單重鎖的,才能開啟。在雙重鎖的狀態下,卡榫是不會動的,可以避免被鐵絲等工具輕易撬開手銬。
拇指銬與腳鐐
除了銬住手腕的手銬外,常見的還有銬住拇指指結的拇指銬與銬住腳腕的腳鐐,與手銬不同的地方在于其銬環半徑與重量,手銬的重量一般為0.3公斤左右,而腳鐐常見的重量為1~3公斤左右。
塑膠手銬
當需要束縛大量的人數時,一般很少單位會擁有大量價格較高的傳統手銬,為了大量使用上的需要,此時會使用到塑膠手銬。其原理與坊間的束線帶相同,可以說是兩條束線帶的結合。不同的是,為了達到束縛的效果,塑膠手銬所要求的承重力相對的高得多,一般為100公斤左右,此外為了開啟與重復使用的必要,塑膠手銬會提供類似鑰匙的特殊工具開啟。
手銬飾品
由于手銬的獨特造型,再加上設計師的設計,常出現于手鏈、項鏈、手環等設計上,成為飾品的一種。例如在臺灣,一款手提包曾因提把設計成鏈銬樣式而無法出關。
常規用法
前銬:令罪犯右腿跪下,站于其右側前方,左腳踩住罪犯的右膝關節后部,將手銬鎖梁打開,一手持銬,另一手抓住罪犯的手腕,由下而上將銬環在其手腕銬上,而后扣緊,將保險關上。
后銬:令罪犯分腿跪下,站于罪犯的左側后方,左腳踩住罪犯的左膝關節后部,將其兩臂拉至背后,按前銬方法銬上即可。
壓銬:在罪犯拒捕掙脫時,不用打開鎖梁,將鎖梁在罪犯的手腕上有力下壓,或將鎖梁對正其手腕用力下砸,即可快速銬住罪犯的一只手腕,再將起另一只手腕銬上將保險關上即可。
非常規用法
1、抱腿銬:令罪犯右膝跪下,將其的左臂拉至背后將它和腰帶銬在一起,將右臂從其左腿間由前向后伸出,將其左腿抱住,而后將其右手銬上,關上保險。此法多用于極其危急時。
2、手腳連銬:將罪犯的右手和左腳銬在一起,適用于危險情況。
3、連物銬:將罪犯的右手銬上,而后將其連在物體上。
4、抱物銬:先將罪犯右手銬上,令其抱住物體(樹木,電干,柵欄)將其左手銬上也可采用后銬的方法。
5、押解銬:警察將罪犯的右手銬上,關上保險,而后將自己的左手和其銬在一起,也可兩名警察將罪犯的雙手分別銬上。適用于單個罪犯的押解。
6、斜背銬:又稱“蘇秦背劍”或“扁擔銬”將一個人的兩只手,一只從肩膀上面背過去,另一只從背后背過去,然后將兩只手銬到一起。
7、駟馬銬:需和腳鐐并用,將罪犯的雙手背銬后再和腳鐐(或用手銬銬住雙腳)鏈接,適用于極度危險時!